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XF25CG014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2024年新丰县回龙镇丘姚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3月12日
二、更正信息: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原因: 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:
原采购文件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三、评审程序 第5.详细评审:同类业绩 (12.0分):
响应供应商2021年6月至磋商截止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:每提供一项得3分,本项最高得12分。注:类似业绩是指公路工程,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(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、合同项目名称、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、签订日期的关键页)复印件作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,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准,不提供不得分。现更正为: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三、评审程序 第5.详细评审:同类业绩 (12.0分):
响应供应商2021年6月至磋商截止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审:每提供一项得3分,本项最高得12分。注:类似业绩是市政类相关工程,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(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、合同项目名称、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、签订日期的关键页)复印件作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,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准,不提供不得分。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2025年03月17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1.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、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采购公告、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公告为准。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/响应文件,本公告发布,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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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***人民政府
地 址:******人民政府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
地 址:******有限公司A栋2楼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刘工
电 话:******
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
2025年03月17日
相关附件:
2024年新丰县回龙镇丘姚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磋商文件(******02).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.docx